1、拍卖对象
该拍品为两块土地及十套房产:两块土地总面积为72315.64平方米,十套房产总建筑面积为14872.17平方米。
土地坐落于:
1.郭店镇107国道东侧,国有土地使用证号:新土国用(2011)第126号,土地用途为工业,使用权类型为出让,宗地面积33356.4平方米,土地出让金缴纳日期:2007年1月19日;
2.郭店镇107国道东侧合欢路西侧,国有土地使用证号:新土国用(2011)第199号,土地用途为工业,使用权类型为出让,宗地面积38959.24平方米,土地出让金缴纳日期:2011年9月21日。
房产及土地详情见附件中上传的评估报告。
2、税费负担情况
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,竞买前竞买人需自行了解成交后相关纳税标准,本案为净值拍卖。产权过户所涉及产生的一切税费(包括因历史原因需要补交的例如契税增值税等税、费)均由买受人承担。